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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网提示: 浦东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证培训报名电话021-65584479 , 13818762608 沈先生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商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7.3.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7.3.2 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7.3.3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7.3.4 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
7.3.5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7.3.5.1.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3.5.1.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3.5.1.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7.3.5.1.4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7.3.5.1.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7.3.5.1.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3.6 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A.1.1.1.1 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应执行GA503和GA587的相关规定。
7.3.7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7.3.7.1.1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7.3.7.1.2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7.3.7.1.3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7.3.7.1.4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7.3.7.1.5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7.3.7.1.6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3.7.1.7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3.7.1.8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7.3.7.1.9 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7.3.7.1.10 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7.3.7.1.1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7.3.7.1.12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7.3.7.1.13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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